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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3月17日,大連圣亞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七屆三十七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1年度對外擔保計劃及授權的議案》、《關于召開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雖然上述兩項議案均獲得通過,不過國資股東星海灣投資提名的董事吳健、獨董任健則是對第一個議案雙雙投出了反對票。而對于第二個議案,吳健投出了棄權票,任健則是繼續(xù)投出反對票。
需要注意的是,大連圣亞3月1日晚公告,國有股東星海灣投資提請的《關于提請補選任健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關于提請增加補選吳健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在大連圣亞2月27日召開的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雙雙獲得通過。
回溯過往,早在去年,星海灣投資就提名任健擔任大連圣亞的獨董,但是提名議案最終未能獲得通過。
作為國有股東星海灣投資的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原大連圣亞董事的吳健,先是在去年9月被罷免大連圣亞董事;接著在去年12月,星海灣投資又提名增補吳健為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補選進入公司董事會,但是又在今年1月遭遇公司董事會否決。
在此之前的3月9日,大連圣亞以通訊方式召開第七屆三十五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接受公司董事兼總經(jīng)理毛崴先生財務資助的議案》。彼時披露的表決結果顯示,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lián)董事毛崴回避表決。這意味著在該次董事會上,吳健和任健雙雙投出了贊成票。
大連圣亞最新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將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的融資事項提供不超過9.50億元的擔保額度,擔保資金主要用于場館日常運營,維修改造,動物資產購置及異地項目等,擔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等。大連圣亞稱,本次擔保對象為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風險可控。
根據(jù)大連圣亞披露的擔保及被擔保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大連圣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連圣亞營銷服務有限公司、大連圣亞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大連圣亞生物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大連圣亞品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皆為2021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全資子公司。
針對《關于公司2021年度對外擔保計劃及授權的議案》,吳健和任健雙雙投出反對票。其中,吳健的反對理由是“1、公司的擔保方案應有明確的目標和目的,我建議所有的擔保和融資資金都應用于實體項目的開發(fā)建設和運營管理,而本次擔保議案并未說明今年新注冊成立的五家子公司的融資目的和資金投向,甚至還允許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可以串借,容易引發(fā)經(jīng)營風險、影響股東權利。2、對外擔保屬于公司經(jīng)營管理事項,由股東提出公司對外擔保議案我認為不合常理”。
大連圣亞的公告顯示,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收到持有公司14.17%股權的股東磐京基金《關于提請召開大連圣亞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根據(jù)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磐京基金作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向董事會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對此議案,吳健則是投出棄權票,任健投出反對票。吳健的理由為:“公司已于3月15日召開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會議,但董事會召集人及董事會秘書并未向各董事說明公司三十六次董事會決議是否已經(jīng)生效?公司董事會決議為何不公告?造成我無法判斷公司緊急召開第三十七次董事會會議的原因是什么,以及董事會會議程序和內容(一個月內兩次審議同意議案)是否合理、合規(guī)、合法?!?/p>
任健的理由是:“3月17日第37次董事會依據(jù)仍為3月14日磐京股權基金的提議函,已在3月15日第36次董事會表決過依據(jù)事項不能重復表決。我對《關于召開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提反對票。要求對3月15日第36次董事會決議公告。擬于2021年3月3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違反召集時限要求。我對《關于召開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提反對票,并提出取消臨時股東會的獨立董事議案”。
*本文來源:證券時報·e公司,作者:孫憲超,原標題:《大連圣亞9.5億元對外擔保計劃及授權議案 遭國資股東提名董事、獨董投票反對》。